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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宗旨: |
提倡正當休閒活動,促進僑胞身心健康,溝通僑界彼此感情,以加強僑界之互助團結。
主題: 『 華運精神不分你我,全力以赴團結一心。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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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主辦單位: |
第二十二屆金山灣區華人運動大會籌備委員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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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競賽日期
與地點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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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 期: |
西元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日(星期日)
Sunday, July 30, 20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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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點: |
De Anza College
21250 Stevens Creek Blvd, Cupertino, CA 950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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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參加資格: |
請參考各單項報名單【*各項比賽請參照各單項時間表及比賽地點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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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競賽項目: |
- 田 賽
- 徑 賽
- 游 泳
- 武 術
- 排 球
- 羽 球
- 網 球
- 桌 球
- 壘 球
- 足 球
- 籃 球
- 保 齡 球
- 高 爾 夫 球
- 射 擊
- 拔 河
- 家 庭 趣 味 競 賽
- 社 團 名 人 賽
- 1200m全 民 趣 味 接 力
- 特 殊 兒 童 競 賽
- 舞 蹈 創 作 比 賽
- 撞 球
- 五千公尺徑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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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獎勵辦法: |
- 個人錦標:各項比賽錄取前三名,頒發金、銀、銅獎牌為紀念 (保齡球及高爾夫球另有給獎牌規定)。
- 團體分項總錦標:本屆大會設田賽、徑賽、游泳、網球、羽球、桌球、排球、壘球、保齡球、高爾夫球、射擊、拔河、籃球、足球分項總錦標,錄取各分項積分最高之團隊一名,頒發分項總錦標獎杯乙座。
- 團體競賽總錦標:按團隊總積分排名,錄取前三名頒發競賽總錦標獎杯乙座。[各項比賽前三名積分計算方式如下]:
* 按報名個人項目依次為 4, 2, 1。
* 各項雙打為 6 , 3 , 1。
* 三人以上之接力賽(徑賽、游泳)、桌球團體、射擊團體加倍,分別為 8, 4, 2 。
* 團體項目(排球、棒球、壘球、拔河、足球、籃球),分別為 10, 6, 4 。
* 大隊接力分為 15, 10, 6 。
* 高爾夫球團體項目成績不計分。
- 精神總錦標:按報名作業、報名人數、參加開幕典禮人數,服裝及實際出席比賽人數計算頒發。
- 最佳服務錦標:按主動於籌備期間及比賽當日提供最多具體服務之團隊,經大會工作人員及評審委員評議後頒發。
- 家庭趣味競賽: 另訂獎勵辦法(不頒發金、銀、銅獎牌),成績不計入個人或團隊計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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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抗議: |
- 各項抗議於比賽前30分鐘或比賽後30分鐘內由各領隊以書面向大會裁判組提出申訴。申訴以大會仲裁處之判決為終結。
- 抗議時須填寫抗議書,並繳交抗議費$50元,如勝訴則退還抗議費,否則予以沒收。
- 抗議仲裁委員會之成員由以下人員組成:
主任委員: 一人
仲裁處長: 一人
各項競賽召集人: 一人
各項競賽裁判: 二人
- 抗議書可向仲裁處長領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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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附則: |
- 運動員或各隊一經發現不合規定,則取消運動員或球隊繼續比賽之權利。
- 比賽期間如遇隊員互毆或侮辱裁判等事發生時,按規定停止該運動員比賽外,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。
- 大會對各項爭議保留最後之裁決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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